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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商投资企业延长经营期限的审批
2007-12-03 14:48  文章来源:滁州市商务局
文章类型:转载  内容分类:其它

审批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及其实施条例(国务院令〔2001〕第311号);

2、《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作经营企业法》及其实施细则(对外贸易经济合作部令〔1995〕第6号);

3、《中华人民共和国外资企业法》及其实施细则(国务院令〔2001〕第301号);

4、《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5、国内其它有关法律、法规。

申报条件:

外商投资企业

材料目录:

1、外商投资企业提交的延长经营期限申请报告(原件);

2、企业批准证书、营业执照、最近一次验资报告复印件;

3、关于延长经营期限的董事会决议(原件);

4、企业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的合同、章程修正案(原件);

5、审批机关需要的其它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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