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关于加强商务局行政审批科职能的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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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8-04-30 08:41 滁州市商务局 |
各科室:
为坚决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两集中两到位”即职能向一个科室集中、审批向服务中心集中;项目进中心到位、审批授权到位和“百日提效”的要求,经4月1日局务会研究决定:
一、自即日起各项审批、转报、审核的事项全部由行政审批科全权办理。其它各科室不再办理任何涉及到审批、审核、转报的事项。领导不再签批,先实进后完善。
二、各业务科室立即将有关印章及相关材料移交行政审批科。
三、自即日起各项审批、转报、审核的事项一律以“滁州市商务局行政审批专用章”办理。
四、行政审批科对符合申报条件的事项一律改为即办件。对国家规定、重大项目等涉及全局的事项,按规定经有关会议研究确定后办理。
五、行政审批科应当承担起审批、审核、转报等事项的责任,立即建立行政审批职能监督机制及各项制度。
特此通知
二○○八年四月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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