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滁州市商务局行政审批科效能建设工作制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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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8-12-30 08:55 文章来源:审批科 |
| 文章类型:原创 内容分类:其它 |
为进一布加强商务窗口效能建设,强化行政责任意识和服务意识,不断提高服务质量和办事效率,根据市直机关效能建设有关要求,特制定以下制度。
一、 岗位责任制
1, 对进入行政服务中心的商务行政审批工作进行管理,依法履行审批职责
2, 接受公民、企业、或者其他组织关于外资、内贸等的行政审批和非行政审批的申请,提供相关咨询服务。收集、掌握审批工作消息,积极调研,对审批项目的调整及配套管理工作提出建议,为审批事项的日常管理和领导决策提供依据。
3, 对申请进行审查,对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条件,当场作出受理和许可决定,由窗口负责人批准。对一些特别项目的申报,我们将申请材料移交后方,由局领导在法定时限内召开局务会研究决定。
4, 协调配合,开拓创新,努力实现行政审批工作的快速、高效和便民,并不断提高审批工作的效能,为优化投资环境,促进经济发展提供优质服务。
5, 积极完成上级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 服务承诺制
1, 坚持便民、规范、廉洁、高效的原则,树立服务观念,改善服务质量,提高办事效率,杜绝“门难进,脸难看,话难讲,事难办”。
2, 坚决做到“三有”、“四要”、“四个一”即来有迎声、问有答声、走有送声;要耐心听取陈述,要明确回答问题、要正确宣传政策、要做好思想工作;一张笑脸相迎、一把椅子让座、一杯热茶暖心、一片真心办事。
3, 坚持实行“六公开”服务,严格按规定办事,不搞暗箱操作,不乱收费。
4, 坚持廉洁勤政,不刁难服务对象,不利用手中权利以权谋私。
5, 坚持文明办事,高效服务,切实改进工作作风,树立商务良好形象。
三、 首问负责制
1, 加强自身学习,熟练掌握工作职责、业务知识,做到“一口清”解答服务对象的咨询。
2, 坚持首问、首办责任制。谁接办的事情,谁负责到底,不推诿扯皮。保证企业进一个门办好,找一个人办完,按规定办清。不属于本窗口承办的事项,要详细告知服务对象承办该事项的具体部门和所处位置。
3, 首问责任人应做到热情接待,规范服务。严禁敷衍搪塞,态度生硬。
四、 一次性告知制
1, 在对申请人提出的申请材料,经初步审查认为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和条件的,要及时予以办理,对不符合法定形式的或材料不齐全的,应一次性告知其相关规定、要求和应提交的材料,在当事人补齐材料后,应按有关规定及时办理。
2, 对当事人所办理事项,法律法规或规范性文件不明确情况特殊的,经办人应详细了解情况,及时请示相关领导,研究决定能否办理,并及时告知办事人。
3, 对需一次性告知的事项,除电话咨询可用口头形式告知外,其他以书面形式告知。
4, 责任人违反一次性告知制的,造成办事人反复多次上门的,将视情节和后果大小,按有关规定追究责任。
五、 AB岗工作制
1, 窗口设立AB岗,岗位责任人为A岗责任人,备岗责任人为B岗责任人。
2, A岗责任人因故不能在岗,应及时向窗口负责人报告,并将A岗业务移交B岗办理。未及时办理移交造成脱岗而耽误工作的,应追究A岗责任人责任。
3, B岗责任人在顶岗时,应按规定要求及时办理A岗业务,同时做好本岗工作。待A岗责任人返回后,及时说明顶岗期间工作情况,移交有关材料。
4, AB岗责任人均缺位时,窗口责任人应安排其他人员顶岗,处理紧急事务。
六、 限时办结制、超时默认制。
1, 申请人提出的申请时限,申报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和条件的,应在规定的时间内办结。属即办件即时办结;属于承诺件,要在规定的时间内办结。
2, 对限时办理的项目,在窗口公布办理时限,自觉接受群众监督。
3, 对申请事项不符合法律政策规定的,窗口工作人员要及时做出解释,按规定作出不予受理的通知。
4, 对工作效率低下,违反本制度的责任人,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七、 缺席默认值
在并联审批会议、联合勘察、联合验收工作中,无正当理由缺席的,视为默认许可,并实施效能问责。
八、 否定报备制
1, 对当事人的申请事项,要严格依照有关规定进行审核,如确定需要否定的,要进行登记备案,并填写《否定报备登记表》,报负责人审批后与原材料一同存档备查。
2, 当事人要求退还被否定的材料应当退还。
3, 违反本制度,造成工作失误的,将根据情节轻重,按照有关规定追究其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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