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转发省商务厅等部门《关于开展2009年“诚信兴商宣传月”活动的通知》的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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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9-09-08 09:15 文章来源:市场科 |
| 文章类型:原创 内容分类:其它 |
滁商明电[2009]32号
各县(市区)商务主管部门、宣传部、发改委、物价局、卫生局、国税局、地税局、工商局、质监局、广电局、食品药品监管局、外汇局、消费者协会:
为切实做好我市2009年“诚信兴商宣传月”活动,现将省商务厅等部门《关于开展2009年“诚信兴商宣传月”活动的通知》(皖商整规办[2009]495号)文件转发给你们,请结合本部门、本单位实际,认真组织落实,切实把宣传月活动办好。宣传月活动结束后,请各县市区商务主管部门、市直各有关部门于10月9日前将活动总结和《2009年“诚信兴商宣传月”活动统计表》,以书面和电子版一并报市整规办。
联系人:李贻泉
电 话:0550-3037331
邮 箱:lyq669969@126.com
附件:省商务厅等部门《关于开展2009年“诚信兴商宣传月”活动的通知》
滁州市整规办
二00九年九月七日
抄送:市委宣传部、发改委、物价局、卫生局、国税局、地税局、工商局、质监局、广电局、食品药品监管局、外汇局、贸促会、消费者协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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