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滁州市商务局关于做好“国庆中秋”两节有关工作的通知
2009-09-08 09:13  文章来源:市场科
文章类型:原创  内容分类:其它

           滁商明电[2009] 31号
各县市区商务主管部门、市直有关单位:
  2009年国庆中秋即将来临,庆祝新中国成立60周年,是今年党和国家政治生活中的一件大事,也是举国上下普天同庆的一件喜事。为努力营造安定、祥和、有序的节日环境,根据上级有关文件精神要求,结合商务工作实际,现就做好国庆中秋期间有关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积极参与国庆重大活动。国庆60周年期间,各地都组织了不同形式的庆祝活动。各县市区商务主管部门要提高认识,统筹协调,根据当地政府和上级部门的要求,按照有关活动方案,积极主动配合有关部门组织筹备好有关活动,确保相关活动圆满成功。
  二、统筹做好商务经济发展各项工作。各地商务主管部门在搞好国庆有关活动的同时,要按照市委、市政府工作部署,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引,统筹做好商务经济各项工作,继续深入分析外贸存在的新问题,深入研究招商引资的新变化,深入把握促进消费的新机遇,深入发掘走出去的新优势,以商务经济的平稳较快发展为国庆献礼,做到喜迎国庆与商务经济发展两不误、两促进。
  三、切实确保节日市场供应。各地商务主管部门要将做好国庆中秋期间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作为一项政治任务来抓,加强市场运行监测和价格预警分析工作,深入到本地区重点流通企业、重点农产品批发市场、试点企业和生产基地调查市场供应状况,完善市场供应应急预案,积极配合农业、粮食、交通等部门,组织企业加大生活必需品调动力度,拓宽采购渠道,保障市场平稳运行,确保在国庆中秋期间生活必需品市场不脱销、不断档。
  四、全力强化维稳工作。各地商务主管部门要进一步落实维护稳定工作责任制,加大解决群众诉求和矛盾排查化解工作力度;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开展大型商场、超市和加油站等人员密集场所的安全排查工作,消除事故隐患,确保无安全事故发生。
  五、加强节日期间值班工作。各地商务主管部门主要负责人要坚持值班、带班制度,充实一线力量,严格落实岗位责任制。所有值班人员要坚守岗位,尽职尽责,严禁擅离职守。要准备随时处置应急的机动力量,遇有紧急、重要事项或重大突发事件,要立即向当地政府和市局报告(联系电话:3043044),并及时妥善处理。
  
                      滁州市商务局
                     二00九年九月七日
抄送:市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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