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关于开展家电下乡销售网点规范经营检查的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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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9-07-31 08:47 文章来源:市场科 |
| 文章类型:原创 内容分类:其它 |
滁商明电[2009]28号
各县市区家电下乡办公室、工商局、质监局:
为了贯彻落实7月30日“全国打击借‘家电下乡’等名义制售假劣产品专项整治电视电话会议”精神,规范全市家电下乡销售网点规范经营,近期组织商务、工商、质监等部门,在全市开展对家电下乡销售网点规范经营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检查时间:8月3-10日
检查内容:
1、 已备案家电下乡销售网点标识、农民购买须知、产品目录悬挂情况(特别是销售网点标识牌不得出现家电生产厂家或销售企业名称);
2、 非备案网点销售家电下乡产品;
3、 借“家电下乡”名义,向农民朋友宣传按13%直补销售非家电下乡产品。
检查方法:企业自查自纠;县市区组织全面检查,边查边纠;在各地自查的基础上,市检查组重点抽查,并通报结果。
附:网点检查情况表
滁州市家电下乡办公室
二00九年七月三十一日
抄送:省家电下乡办公室、曹哨兵副市长、家电下乡成员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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