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关于填报二手车经营主体调查登记表的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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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9-07-23 11:33 文章来源:市场科 |
| 文章类型:原创 内容分类:其它 |
各县市商务主管部门:
为了摸清全市二手车行业现状,请各县(市)对已批准设立的二手车经营主体(二手车交易市场、二手车经销公司、二手车经纪公司、二手车鉴定评估机构)进行认真摸排和调查,填写《县(市)二手车交易市场调查登记表》、《县(市)二手车经销、经纪、评估企业调查登记表》(详见附件),并于7月30日前报市商务局市场科,电子版和纸质同时报。
联系人:李贻泉
电 话:3037331
传 真:3028907
邮 箱:LYQ669969@126.COM
附件县(市)二手车经营主体调查登记表(共两张表)
滁州市商务局
二00九年七月二十三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