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滁州市关于进一步做好家电下乡销售网点管理的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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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9-06-23 11:51 文章来源:市场科 |
| 文章类型:原创 内容分类:其它 |
滁商字[2009]175号
各县、市、区家电下乡办公室:
为认真贯彻落实好《滁州市关于开展2009年家电下乡宣传月活动的通知》(滁商明电[2009]22号)精神,各地要结合实际,开展行之有效活动,宣传家电下乡,做到家电下乡政策内容辐射到每个乡镇、每个村组、每个农户。为配合滁州市2009年家电下乡宣传月活动的顺利开展,落实《家电下乡操作细则》,切实解决补贴滞后问题,确保宣传月活动取得实效,现就进一步做好销售网点管理工作通知如下:
一、 继续做好已备案销售网点三牌悬挂的监督检查工作。
为了便于农民朋友识别家电下乡已备案销售网点,要督促销售网点及时将统一的家电下乡指定店标识、农民购买须知、产品目录在店堂明显位置悬挂,同时联合做好打击非备案网点销售家电下乡产品的行为。市家电下乡联席会议办公室将于6月30日前,组织人力对各县、市、区三牌的悬挂工作和非备案网点销售家电下乡产品进行暗访,并将暗访结果纳入年终综合考评。
二、 加强对销售网点信息录入的督查工作。
为了加快财政补贴资金的兑付速度,要督促销售网点及时将购买人相关信息进行审核并录入家电下乡信息系统,便于农民朋友尽早领取补贴。
三、 督促销售网点加大对家电下乡产品销售力度。
家电下乡产品都是经过国家严格筛选,不仅节能、节电,而且符合农村市场需求,要督促销售网点加大对家电下乡产品的销售力度,并把真正中标的家电下乡产品销售给农民朋友。
四、 做好销售网点垫付财政补贴的沟通工作。
各地要利用我省财政补贴资金发放改革试点的机会,沟通财政部门,选择部分好的销售网点,由财政预拨部分补贴资金给销售网点,这样即保证了农民朋友能及时领取补贴,同时减轻了销售网点的资金压力。
五、 督促销售网点在宣传月活动期间,张贴和发放宣传资料。
宣传月活动期间,要督促销售企业和销售网点要多印制和发放家电下乡宣传资料,配合全市的家电下乡宣传月活动。
二00九年六月二十三日
抄送:曹哨兵副市长、省家电下乡办公室、市家电下乡联席会议成员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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