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关于转发财政厅《转发财政部关于开展2009年“家电下乡宣传月”活动的通知》的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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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9-06-10 10:29 文章来源:市场科 |
| 文章类型:原创 内容分类:其它 |
各县、市、区家电下乡办公室:
为了更好地开展我市家电下乡宣传工作,现将财政厅《转发财政部关于开展2009年“家电下乡宣传月”活动的通知》(财明电[2009]13号)转发给你们,请各地家电下乡办公室,按照文件精神和市委常委、副市长刘波在全省开展2009年“家电下乡宣传月”电视电话会议滁州分会场上的讲话要求,认真贯彻落实。要配合财政、宣传等部门搞好这次宣传月活动,做到:精心组织、统筹安排、突出重点。
宣传月活动结束后,请各县、市、区家电下乡办公室就商务部门在家电下乡工作中所应承担责任的宣传工作,进行总结,全面分析活动安排、宣传报道、活动效果等情况,认真总结取得的经验、存在的问题,并提出建议,于7月10日前将宣传月活动总结报送市家电下乡联席会议办公室。
附件:《转发财政部关于开展2009年“家电下乡宣传月”活动的通知》
滁州市家电下乡联席会议办公室
二00九年六月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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