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全椒县古河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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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6-12-30 09:04 文章来源:滁州市商务局 |
| 文章类型:原创 内容分类:其它 |
百年古镇焕新颜
古河镇始建于清朝乾隆年间,位于全椒县西南,地处和县、含山,巢湖三县(市)交界。1984年被批准为副县级建制镇,1999年被省政府批准为中心建制镇和综合改革试点镇,2001年被省政府批准为集体土地流转试点镇。全镇面积104平方公里,辖20个行政村,4个街道居委会,总人口4.6万人,建成区面积3.5平方公里,常住人口1.5万人,城镇化水平33%。
该镇南临滁河,有年吞吐量25万吨的码头;北接312高速公路,直通全国各地;背靠松木葱茏盛产大理石和丰富矿泉水储量的独山,合宁公路穿镇而过,水陆交通便捷。地势依山傍水,自然风光旖旎,民风淳朴,在南京一小时都市圈内,是游览、休闲和外商投资的好地方。
改革开放20多年来,该镇充分发挥得天独厚的地理优势和能人荟萃的人文优势,紧紧围绕“农业产业化,农村城镇化、工业化”的主题,走“以工强镇、以高兴镇、以农富镇”的发展给予。全镇已形成了以机械制造为主,服装、玩具、化工、粮油、加工、建材、养殖八大支柱产业。全镇工业企业100家,其中境外投资企业3家。建成了小商品批发、粮油购销、农副产品三大市场,市场面积14万平方米。形成了千米长街的小商品批发市场,个体私营工商户1300户,从业人员3500人。小城镇的道路硬化率81%,配套率75%,配套服务功能较为完善,商贸繁荣,已成为周边50多个乡镇200万人口的商品集散交换中心。
2001年全镇社会总产值6.7亿元,财政收入1580万元,入库税金891万元,农民人均纯收入2308元,1996-2001年连续5年镇级经济综合实力位居县三强、市二十强、省百强乡镇行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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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河镇人民政府招商引资工作的十条措施
1、凡是来我镇经工经商以及其他经营活动的,镇党委政府确定一名领导同志负责帮助办理全部手续,全程服务。涉及到镇政府收取的环卫费,免收三年。
2、土地优惠政府。凡在我镇新办工业企业或技改扩建项目,其所需土地,党委政府负责予以解决,并给予相应优惠。凡外商来镇新建企业,需要土地建厂房的,固定资产投资达100万元以上,年均销售收入300万元以上(含300万元)经营期限5年以上,镇党委、政府无偿赠送土地5亩;固定资产投资达300万元以上,年均销售收入600万元以上(含600万元),经营期限5年以上,镇党委、政府无偿赠送土地10亩,所奖励土地所有手续均由镇政府负责办理。
3、工商优惠政策。对来镇投资办企业的,允许先经营后办照,最低收费标准,实行上门办照,时间为一星期,国营集体办照时间最长为15天,对新开业的个体户免收半年工商管理费。
4、税收优惠政策。新办企业允许先经营后办证,税务登记证办理在手续齐备情况下最长不超过7天,为新办企业提供各种票据。
5、水、电、通讯优惠政策:凡在我镇兴办工业企业的投资者,水、电、通讯等设施优先安装,时间,不超过5天,电力免费挂靠我镇工业专线(112线),电力增容费及安装费由政府和电力部门协商给予减免,供水增容和城镇配套设施费免收。
6、社会治安措施:公安、交管部门,要严厉打击流氓恶势力,保护外来投资者的人身和财产安全,企业报警的案件要及时查处。
7、凡是来镇经营的个体私营企业或帮助企业项目技改的,允许将户口牵入本镇,其子女入学免收择校费,参军、就业、报考公务员等方面,与城镇居民享受同等待遇。
8、奖励措施。投资规模较大,作出突出贡献的,优先推荐安排为人大代表或政协委员,私营企业当年纳税达20万元以上,国营集体企业当年纳税达50万元以上,分别按当年纳税的1%和0.5%从财政中奖励给企业法人,代表,并授阳铜牌。对在我镇招商引资工作做出突出贡献的服务单位,经镇党委、政府讨论决定后给予3000-10000元奖励。
9、保护措施。镇党委、政府成立保护经营者合法权益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对各类侵害投资者和经营者事件的查处。
10、实行招商引资目标责任制。
镇党政办公室电话:0550-53010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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